各村、乡直各单位:
今天中午12:00左右,在秸秆禁烧巡查中,我乡南乡村发现一个火点。为严肃禁烧纪律,有效遏制秸秆焚烧行为,现就禁烧工作进一步通知如下:
1、根据中政办〔2016〕29号《中店乡2016年夏秋季农作物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》文件规定,被国家卫星遥感以及省督查巡查发现火点的,扣除联村干部及村两委成员当月绩效工资。
2、被国家卫星遥感以及省督查巡查发现2次以上的(含2次),村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。
3、市、区巡查中每发现一个火点,扣除联村干部及村包组责任人绩效工资200元。
4、在乡巡查中,每发现一个火点,扣除村包组责任人绩效工资100元。
请各村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加大宣传力度,确保禁烧工作有效落实。
中店乡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6年9月21日